在35千伏有載調壓變壓器大修后,為槍查大修質量.進行預防性試驗,發現V相變比超標,為此對變壓器進行局部放電試驗。試驗過程如下:對V相加壓,這時變頻柜輸出電流增加,但輸出電壓沒有升高,當輸出電流升至5A后.翰出電壓開始升高,隨后電壓與電流成線性增長,由于變頻電源的容量限制,電壓只能升到額定加壓值的一半,此過程局部放電沒有變化。對U,w相加壓,電流、電壓變化情況類似,由于變頻電源容量不能滿足,所以一次側電壓最高為110 kV,此時局部放電小于100 pC.
有載調壓變壓器雖存在一些不足,但只要我們在電網規劃時進行全面的綜合考慮,在系統受到擾動時合理調度,就能揚長避短,發揮其積極作用。下面是筆者對應用有載調壓變壓器的幾點建議:
a) 對供電變壓器,為提高用戶供電質量,減低線損,宜采用有載調壓方式。由于有載調壓變壓器無法改變系統的無功需求平衡狀態,為避免引發電網電壓崩潰,系統應有足夠的無功容量。對電網及無功功率規劃設計時,應進行綜合考慮,提高網絡電壓強度。系統無功功率能分層分區就地平衡,優化配置并保持足夠的事故備用容量,避免有載調壓變壓器動作引發電壓崩潰,造成大面積停電。
b) 系統出現大擾動,引發電壓大幅度下降時,調度員應及時采取措施,閉鎖有載調壓,并切除部分負荷,消除系統有功和無功缺額,或在系統中設置電壓降低自動減負荷裝置,抵消變壓器控制產生的負面影響,快速動作,限制局部擾動發展為全網或主網事故。
c) 根據《電力系統技術導則》規定,除了在電網電壓可能有較大變化的220 kV及以上的降壓變壓器及聯絡變壓器(例如接于出力變化大的電廠或接于時而為送端,時而為受端的母線等)時,可采用帶負荷調壓方式外,一般不宜采用帶負荷調壓方式。
d) 對高電壓大容量變壓器(包括升壓變壓器和聯絡變壓器),為提高本身的可靠性,防止諧振過電壓,也應盡可能不用分接頭,必要時也僅用調節范圍不大的無載調壓方式,在變壓器內采用氧化鋅避雷器作吸收過電壓保護。
e) 對兩臺并聯運行的有載調壓變壓器,容許在85%變壓器額定負荷電流及以下的情況時進行分接頭變換操作,對85%以上的情況應閉鎖分接頭變換。另外,必須設置可靠的失步保護,確保兩臺變壓器同步切換。
f) 嚴格執行“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管理條例”。對變壓器分接頭,按照其電壓管理范圍,分級管理。各級電力調度部門應根據負荷及潮流的變化,準確下達調整有載調壓變壓器分接頭動作命令,以改善電壓質量。在變化了的分接頭電壓等級下,自動進行無功補償的投切,以達到系統電壓和無功功率的全面優化管理。
注意:表中重量、外形尺寸僅供參考,最終尺寸以合同簽訂后圖紙確認為準